《达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综合
关注8月30日上午,达州市召开《达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通报《达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情况,并对《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华就《条例》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作简要介绍。
据悉,《条例》已于2023年6月26日由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3年7月25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张玉华表示,农贸市场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场所,也是城市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这些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较好满足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但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全市农贸市场公共服务功能缺失、布局欠合理、部门职能不明、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制定出台《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十分必要,并对提升城市治理现代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条例》共5章36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经营规范”、“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主要聚焦突出党建引领、厘清各方职责、明确建设规范、强化政策激励、体现多元共治等重点问题。
《条例》不仅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协助管理职责;还特别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为农贸市场管理协同机制的牵头部门。此外,进一步明确了商务、农业农村、公安机关等部门在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理顺了管理体制。
针对农贸市场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条例》对农贸市场从规划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随意关停或者改变农贸市场用途的问题,《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依法设立的农贸市场,不得擅自终止经营或者改变用途。另据介绍,《条例》还对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等诸多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
新闻发布会上,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社会委负责人董智文,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蒋冰,市市场监管局安全总监吴国丰,朝阳农贸市场项目管理负责人贾碧林还就本次出台的《条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条例》主要解决当前我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与管理中的哪些问题等相关问题一一作了解答。(来源:达州市委宣传部 文/图 陈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