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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建议规范涉企不当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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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统计的数据为例,自2023年以来,约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其中90%以上为民营企业。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说,政府工作报告直面问题、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涉企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的危害很大,需要高度重视。我在自己的工作及相关调研中发现,过去两年间,涉企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问题呈现多发态势,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带来不良影响。

李正国认为涉企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一是不利于市场要素流动,形成地方保护主义,涉企违规异地执法,通过人为制造“管辖要素”,阻碍企业跨区域经营;二是不利于树立法治权威,损害公平竞争环境,趋利性执法以罚没收入为导向,选择性执法、顶格处罚等现象频发,这种执法异化不仅扭曲了市场竞争秩序,更使民营企业对法治环境失去信任,抑制创新活力;三是阻碍生产要素优化,若放任违规执法,将加剧企业避险情绪,导致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向执法规范地区被动集中,进一步扩大区域发展差距。

对于遏制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现象,李正国建议:一是构建科学执法考核指标体系。采用去指标化考核机制,取消罚没收入与执法部门经费挂钩机制,将“执法合规率”“企业满意度”纳入核心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全国性违规执法投诉平台。三是规范涉企异地执法协作机制,可参照国际刑警组织联合调查模式,推行“本地部门主办、异地部门协查”制度,禁止未经协作程序直接跨省执法。四是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与公开。五是完善异地执法相关制度,建议修订《行政处罚法》,增设“异地执法特别程序”章节,并逐步在各个部门的执法程序性规定中进行细化完善。(马力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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