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年禁渔要来了!禁捕时间、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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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12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联合发布《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十年禁渔期”即将来临,该《通知》明确了禁捕时间、范围等。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建设核心区,全省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接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在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四川省省内有鱼类230余种,其中长江上游特有鱼类80余种,主要经济鱼类100余种,国家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0种,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5种,四川省渔业资源的珍稀程度和经济价值在全国都属于很重要的地位。
为什么要选择“十年”这个时间段禁捕呢?这与鱼类的繁殖生物学特性有关。一般小型鱼类性成熟时间在1-3年,如棒花鱼、麦穗鱼、宽体沙鳅等,繁殖周期短,禁捕后这些鱼类的资源不仅得到恢复,而且为其它鱼类提供了丰富的饵料资源;中型鱼类一般达到性成熟时间需要3-4年,如长江上游特有鱼类长吻鮠、圆口铜鱼、岩原鲤、长鳍吻鮈等,它们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需要3年及以上才性成熟,禁捕时间设置10年,让它们有足够长的时间繁衍2-3代,这样它们的数量才可以恢复;对于大型鱼类来说,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成长周期很长,从幼年达到初次性成熟至少需要6年以上的时间,要保证它们的数量得到有效回升,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点:
禁捕范围
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一级支流指直接与长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连接的河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围由市(州)、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禁捕时间
禁捕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暂定自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时间由市(州)、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对专项(特许)捕捞作了说明
对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和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
该《通知》还明确了对违法捕捞行为的执法监管依据,对禁渔期作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