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致幻欲引爆煤气罐 一审获刑4年6个月

四川在线
关注德阳观察 薛伟光 四川在线记者 余如波
德阳一男子因吸毒产生幻觉,企图在居民楼内点燃7个煤气罐,被民警制服。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日前被旌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近日,德阳市旌阳区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旌阳某小区5楼有个“疯子”,拖走邻居多个煤气罐,堵住过道,还把煤气罐打开,向煤气罐投掷引燃物。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发现现场十分混乱:过道内堆放了6个打开的煤气罐,旁边还有一截点燃的缠绕有塑料袋的木棍。群众口中的“疯子”,此刻将自己反锁在房间内。 民警立刻控制现场,扑灭火源,并多次尝试与房内的男子沟通。
据群众反映,该男子叫尹某某,与其沟通时,民警发现尹某某语言混乱,还情绪激动地自言自语,称有人威胁他。其异常行为引起民警的警觉。
民警立刻找来房东打开房门。房间内,尹某某一手抱煤气罐、一手持打火机,情绪激动。民警当即上前夺下打火机、关闭煤气罐,制服了尹某某。尹某某在供述中称,之所以想点燃煤气罐,是因为有人拿他女儿威胁他。但经查明,尹某某的女儿及家人均未受到威胁。对尹某某进行毒品尿检,结果呈阳性。
旌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某吸毒产生幻觉,在租房过道和房间放置7个打开的煤气罐,煤气罐的重量均在29.98-30.92千克之间,罐身重量均为16.5千克。并用明火投掷、点燃的行为,让同楼80余个租户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经构成爆炸罪,应予惩处。一审判决:被告人尹某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