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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无法申报生育津贴?相关部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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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6日上午,市中区市民罗先生拨打“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反映称,今年4月3日,其妻子吴女士在乐山市人民医院生了第二个孩子,但因未办理准生证,被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告知无法申报生育津贴。故来电咨询是否有此规定,望相关部门答复。

4月16日上午,市中区市民罗先生拨打“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反映称,今年4月3日,其妻子吴女士在乐山市人民医院生了第二个孩子,但因未办理准生证,被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告知无法申报生育津贴。故来电咨询是否有此规定,望相关部门答复。

接到市民咨询后,市心连心服务中心随即将事项交市中区人民政府核实解答。

当日下午,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罗先生答复称,根据《乐山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标准化服务流程和风险防控制度》的相关规定,《生育服务证》为申报生育津贴的必要材料。经查,罗先生的妻子吴女士确于2021年4月3日在乐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分娩,但因未办理《生育服务证》,所以无法申报生育津贴。

罗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记者:白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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