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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事任免,任命王晓松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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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9日,四川在线记者从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在当天举行的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6月29日,四川在线记者从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在当天举行的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

谭文夫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吕剑的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晓松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刘登鳌为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徐克坚为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李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又平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红玉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贾羽的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顾琦的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李又平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何正玲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吴莹迪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宋岩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雪波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奕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

刘霏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小乔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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