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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公安 | 她们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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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其中,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获得“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省广大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日前,四川省妇联公布2023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名单。

其中,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获得“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

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于2014年9月1日正式成立,系全省首批强制医疗机构创建先行试点单位。

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有力指导下,强制医疗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平安监所”底线,以“收治一个病人、挽救一个家庭、维护一方平安”为目标,积极探索精神障碍患者监管、治疗、康复、回归等工作,创新政治、法治、管治、德治、智治“五治举措”,实现了建所10年安全“零事故”、队伍“零违纪”、医疗“零纠纷”、家属“零投诉”“四个零”,达到了患者、家属、社会“三满意”综合效益,在市域社会治理、助力城市安全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强制医疗工作向“深耕善治”转型,工作业绩得到了部、厅及市局党委的充分肯定,2021年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并先后10余次荣获 “四川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最强支部” “达州市工人先锋号”“达州市青年文明号”“达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等部、省、市级表彰奖励,30余人次被记功嘉奖。(来源:达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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