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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带货”成为犯罪行为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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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借助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闪送、快送等方式将被骗财物运往指定地点或交给特定人员。嫌疑人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黄金、现金取走,以此转移赃物赃款。

给广大司机的一封信

尊敬的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及闪送、快送等工作朋友们: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不断翻新作案手法,以投资理财、刷单解冻、办案撤案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购买实物黄金或提取现金,借助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闪送、快送等方式将被骗财物运往指定地点或交给特定人员。嫌疑人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黄金、现金取走,以此转移赃物赃款。

为避免广大从业人员间接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达州市反诈中心提醒,凡是遇到以下情形,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一、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的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

二、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带包裹且行为异常、故意遮掩面部特征的。

三、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四、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五、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使用纸箱、文件袋严密封袋,伪装成“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并标有“严禁拆封”“后果自负”等警示语),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

达州市反诈中心 

2024年11月10日

(来源:达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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