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走访途中偶遇“偷鸡”男子~~
为贪口腹之欲,大竹两男子携带设备钻进树林中猎捕竹鸡,结果被下村走访的民警“偶遇”,当场抓了个正着。近日,大竹县公安局高穴派出所民警在下村走访途中,发现路边树林中两名男子十分可疑,遂上前盘问,发现两人正在树林中安放捕鸡器及诱鸡设备,进行非法狩猎活动,于是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讯问。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赖某交代,当日天气晴朗,两人便邀约一起去捕竹鸡回来“换换口味”,于是驱车来到大竹县高穴镇红花村进行非法捕猎活动。在红花村的一处树林中,两人通过捕鸡器及诱鸡设备捕获竹鸡3只。
犯罪嫌疑人徐某、赖某对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竹鸡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猎杀或者捕食这些国家保护动物同样犯法。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捕杀野生动物无论数量都会入刑!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人类和谐共生的重要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就是关爱我们自己!同时,也敬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拒食野味,不参与野生动物交易,看到盗猎、收售野生动物行为立即举报!(来源:达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