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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落地显威 四川达州开出首张“遛狗不拴绳”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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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对长期放任犬只无约束游荡、扰民不止的市民王某依法作出行政警告处罚,这是该市依据新法开出的首张“遛狗不拴绳”罚单,彰显了法治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刚性约束。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四川省达州市迅速亮出执法利剑。日前,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对长期放任犬只无约束游荡、扰民不止的市民王某依法作出行政警告处罚,这是该市依据新法开出的首张“遛狗不拴绳”罚单,彰显了法治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刚性约束。

据悉,市民王某自2022年领养一只金毛犬后,便长期对其“自由放养”,遛狗时从不佩戴牵引绳。这只金毛犬在小区及周边道路随意游荡、横冲直撞,不仅影响居民正常通行,更让老人、孩童出行时心生畏惧,周边群众多次投诉却无果。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凤北派出所接到投诉后,曾多次上门劝诫,明确告知其行为已干扰他人生活,要求立即整改,但王某始终置若罔闻,以犬只性格温顺为由拒绝配合,扰民问题持续存在。

新法实施后,凤北派出所再次接到相关投诉,民警现场核查发现,王某仍未改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其金毛犬依旧无绳游荡。鉴于王某经反复劝诫仍不整改,民警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作出行政警告处罚,打响了达州新法治犬的“第一枪”。

达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养犬绝非个人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与邻里和谐的法定义务。此次首张罚单的开出,既是对新法的严格执行,也是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有力警示。一根牵引绳,牵系的是养犬人的责任担当,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与保障。

警方同时呼吁,广大养犬市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养犬行为,主动为犬只佩戴牵引绳,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公共环境。下一步,达州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肃整治此类乱象,切实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杨涛 文/图 达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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