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50万!2026“引客入达”启动 旅行社、自媒体、景区都能领
新浪四川城事
关注为积极引导外地游客来达州旅游,助力文旅市场加速发展,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与达州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2026年度达州市“引客入达”旅游营销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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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奖励对象分为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个人。奖励项目分为旅行社组团奖励、市场宣传推广奖励、新媒体宣传奖励、在线旅游平台(OTA平台)推广奖励等四大类。
其中,旅行社组团奖励将根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游团队系统数据,对组织达州市以外的游客在达州住宿1晚且在景区消费的达州市内外旅行社,根据组团来达方式、组团人数、市外游客地域类型对申报主体进行奖励。单个旅行社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汽车团单次组织300人以上,最高奖励25元/人;铁路普通专列单次300人以上最高奖励100元/人,卧铺专列单次250人以上最高奖励130元/人,普通车次单次30人以上最高奖励25元/人;航空团单次组织100人以上,普通客源最高奖励130元/人,友好城市客源最高奖励150元/人;研学团单次组织300人以上,最高奖励12元/人;境外团单次组织5人以上,奖励200元/人;年度规模累计最高奖励12万元。
市场宣传推广奖励内容是对达州市内旅行社在重要客源地开展达州文旅宣传推广活动的,按活动总费用比例给予奖励。单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单个申报主体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新媒体宣传奖励标准为自媒体账号(企业或个人)在抖音、视频号、小红书等平台发布达州文旅原创作品,根据曝光量及点赞、评论、转发量达标情况给予奖励,曝光量越高奖励越高,单个作品最高奖励10万元,单个申报主体年度最高奖励10万元。
在线旅游平台(OTA平台)推广奖励是根据达州市内景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通过单一OTA平台上线文旅产品年度销售情况给予奖励,单个申报主体只能以单一OTA平台推广奖励作为申报,年度最高奖励10万元。
各项奖励的申报主体均须提交有关佐证资料,市场宣传推广奖励还需要申报主体在宣传推广活动开展前向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活动执行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实施。此次共预算100万元奖励资金,所有奖励项目先申报审核通过先得奖励,奖完截止。
(图文由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