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危险驾驶罪被刑事强制 渠县一男子凌晨醉驾被群众拦下
综合
关注近日一天凌晨,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代某某疑似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庆丰大道希望城路段,被群众拦下。
代某某疑似酒后驾车,被群众拦下。
凌晨2时许,民警到场处置,对代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66mg/100mL,后续血样鉴定结果为150mg/100mL,已达到醉驾认定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代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依法对代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渠县公安郑重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所有驾驶人应严守交通底线,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切勿以身试法。(达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