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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土拍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人才公寓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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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30日,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发布了《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该办法的政策解读。

10月30日,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发布了《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该办法的政策解读。

《办法》主要内容有人才公寓定义、土地出让条件、销售对象和优惠方式、销售程序、面积补差、价格补差、信息发布等多项内容。

其中,销售对象包括两类:《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和产业人才。

优惠方式则主要是:

第一类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面积内享受购房款(含成品住房销售装修价格)15%的政策性优惠,超出面积部分按照市场价格购买。

第二类人才所购住房面积不计入约定配建的人才公寓面积,不享受购房款(含成品住房销售装修价格)15%的政策性优惠。各区(市)县或市级相关部门根据人才贡献,适当给予人才购房补贴。面向该类别人才销售的住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约定配建人才公寓面积的30%。

此外,在本次发布的《办法》中,值得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关注的点还有“补差”,分别是面积补差和价格补差。

1、关于配建人才公寓的面积补差:

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项目,人才实际享受政策优惠面积合计未达到约定配建面积的,人才购房结束后面向普通购房者销售前,差额面积部份按照项目住房挂牌均价的15%计算补差金额。

〔计算公式:每平方米的住房挂牌均价(含成品住房销售装修均价)×差额面积数×15%=面积补差金额〕。

2、关于人才购房价格补差:

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应当在人才购房合同中补充约定,土地竞得人面向普通购房者提供的折扣、赠送等优惠,购房人才平等享受。

如同批次住房(住房批次根据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号进行确定)面向普通购房者销售的备案价低于挂牌价且人才购买时未享受同等折扣或优惠的,土地竞得人应当按照项目面向普通购房者销售的住房挂牌价与备案价的平均差价向人才进行补差。

人才价格补差的金额,由住建部门在项目同批次住房销售网签备案面积达到50%时,根据备案价格及其他优惠情况进行核算并对外公布,由土地竞得人与购房的人才进行购房价格补差。

简单说,就是买贵且没有享受到优惠的,补差价。

文件原文截图

封面新闻记者 李竺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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