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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七项举措推动浙江广东等地川籍农民工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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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全面落实与广东、浙江等省达成的疫情期间劳务协作共识,推动川籍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广东浙江等地川籍农民工返岗复工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与广东、浙江等省达成的疫情期间劳务协作共识,推动川籍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省级统筹对接、市县具体实施。加强省级专班的统筹协调力度,落实市县主体责任,畅通省市县信息渠道,加强与用工地的对接联络,实现务工人员输出地和输入地无缝对接。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服务。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监管要求,明确输入地与输出地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对象,确保务工返岗人员“省内出得来、省外进得去、企业留得住、服务跟得上”。坚持健康监测、安全可控。加强务工返岗人员行前、途中和岗前的健康检查和监测,确保全程无健康隐患。坚持专车直达,达标上岗。开通专列专车,实行“点对点、一站式”服务,严格做好交通途中卫生防范、安全管理,确保农民工安全返岗。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省务工需求和广东、浙江等地用工需求,通过实施省际间对接、摸清用工需求、开通专车专列、开展健康服务等措施,推动劳务务实合作,实现省际间合作互利、信息共享,促进川籍农民工尽快安全有序返岗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服务对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返岗,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的要求优先保障省内无现症病例区和散发病例区的农民工有序输出,重点组织广东省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珠海和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嘉兴、湖州、金华等主要务工地企业员工返岗、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对口援助县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

(二)畅通宣传渠道。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依托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QQ群、农民工服务平台、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把外出务工健康申报证明服务、交通保障等政策宣传到位;及时将各级专班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乡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让农民工知晓服务政策、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人员,畅通农民工外出务工返岗对接协调渠道。

(三)摸清用工需求。结合四川外出务工人员意愿和广东、浙江等省用工需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农民工返岗复工。

对接用工需求。省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主动与广东、浙江主要务工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用工企业或单位对接用工需求,协调专列专车组织农民工及时外出务工返岗;全力支持配合用工地主管部门或企业组织返岗专列专车。

收集务工信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对有意愿赴粤、赴浙务工返岗人员数量、计划出行时间、务工目的地和企业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结合广东、浙江等省提供的用工需求,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分类建立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用工需求,及时发布、推送省外网上招聘信息、企业用工和返岗员工信息,及时组织农民工与用工企业做好上岗时间、上岗要求等衔接工作。

(四)开展健康服务。结合广东、浙江等地疫情防控需要,在确定赴粤、赴浙务工返岗人员名单后,有序组织农民工参加健康申报证明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乡镇和社区引导农民工申报健康证明,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个人报名信息后,与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制定健康申报证明服务排班表;负责引导务工返岗人员通过微信登录“粤省事”、在支付宝内申领浙江健康码,按目的地城市规定进行入粤、浙等地有序务工返岗。

乡镇和社区负责组织辖区内劳动保障所和农民工服务机构人员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排班时间通知和组织农民工按时参加健康服务。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健康服务流程、服务方案,按组分批对农民工实施行前健康检查,对符合外出务工返岗健康条件人员出具《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五)提供交通保障。按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核定的赴粤、浙务工人员名单,分区域、分批次组织好专列专车,实行“点对点、一站式”服务,确保务工返岗人员安全到达务工地。

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根据务工和返岗需求提前与广东、浙江等用工地交通运输部门对接,协调长途客运线路,做好落实专列专车、规划行程线路、明确开行和到达时间、协调到达地接驳交接等工作;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发车前乘车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检查、信息核对和组织等工作,如实填报乘客信息登记表,制发农民工包车通行证(登记表、通行证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格式填写);负责配备好随车必用的体温计、免洗洗手液、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做好运输途中防疫、安全和便民服务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到达终点后的交接工作,与用工企业做好乘客信息登记表、健康证明等交接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协调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开通到广东、浙江等地火车专列,规划好全程路线和沿途停靠站点,组织好各站人员进站、乘车的健康检查,做好车厢内座次安排、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配备好医护人员和必用的体温计、免洗洗手液、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

(六)加强行前教育。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符合外出务工返岗健康条件人员开展行前疫情防控、劳动纪律、健康检查、交通安全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用工地和用工企业制定的外出务工返岗各项规定。

(七)落实跟踪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组织在粤、浙等地的四川农民工服务站和农民工流动党支部,协助做好务工返岗人员的后续跟踪管理、健康信息协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专班。四川省与广东、浙江等用工地分别建立工作专班,负责员工返岗复工和企业有序复产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我省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下成立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专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铁路和省政府驻外机构参与,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联络员,负责全省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外出务工返岗的组织协调、人员协查、信息互换、健康服务、交通保障和后续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督促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建立相应专班,明确市县主体责任,编印《四川省疫情期间农民工务工返岗服务手册》,并及时提供给广东和浙江等地,方便在组织过程中“点对点”的对接沟通。

(三)建立通报机制。建立省际会商机制,每周交换工作信息、总结工作成效,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会商妥善处理。建立市(州)日报制度,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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