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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通信网络诈骗!宜宾公安破获涉疫情通信诈骗案111起

摘要: 3月12日,据宜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报: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宜宾市共发生涉疫情网上订购口罩、冒充老师收取学费等诈骗案件92起。

宜宾新闻网3月12日讯 (记者 赵雪松)3月12日,据宜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报: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宜宾市共发生涉疫情网上订购口罩、冒充老师收取学费等诈骗案件92起。

截至目前,宜宾公安共破获各类涉疫情通信诈骗案件111起(本地案件59起、外地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追回涉案被骗资金90余万元,扣押赃款购买的价值25万元的越野车1辆。

在此,宜宾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以下几种常见通信网络诈骗手段,在网络理性消费,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销售口罩诈骗

[案情简介]

2月12日,翠屏区市民屈某在微信群发现名叫“诚信商贸”的网友,声称有口罩货源,于是添加对方微信联系。双方谈妥价格后,对方以疫情期间货源紧张为由要求先付款,后发货。于是,屈某分3次向对方转账共计7.65万元。付款后,对方迟迟不发货,屈某多次催促,“诚信商贸”一开始称口罩厂家停工停产,只有少量工人加班,生产周期长,还需等待;后来又说本来已经准备发货,却被临时征用发往湖北地区,需要等待重新生产;最后,在屈某反复追问下,“诚信商贸”发来3个快递单号,屈某放下心来。

等待几天后,屈某在网上查询物流信息,才发现“诚信商贸”发来的快递单号根本就不存在,是一串无用的数字。屈某通过微信联系“诚信商贸”时,发现已经被对方拉黑。

[侦办过程及处理]

翠屏区公安分局接到屈某报警后,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市反诈中心第一时间介入调查。通过公安专业侦查手段,工作组在案发后第三天,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抓获。

经审查,肖某利用疫情期间口罩紧缺的情况,在网上散布自己拥有口罩货源的虚假信息,骗取了广东、江苏、新疆等地18人共计84万元,并将骗取来的钱财大肆挥霍,期间还购买了一辆价值25万元的越野车。目前,肖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8万元。

[案例评析]

疫情特殊时期,市场上“一罩难求”,政府机关、大型国企等单位都在八方寻求购买渠道。在网络上,一夜之间冒出许多声称拥有国外口罩代购渠道或者本土优质N95货源的人,这本身就是不合常理的;网络上这些人都要求先付款,后发货,而且要付全款。试想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没有任何担保机制,岂有“未见兔子就撒鹰的道理”?网络购物本身存在一定风险,消费者往往趋利避害并且抱有侥幸心理,一时麻痹大意就会面临消费风险和上当受骗的可能,从而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警方提示]

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请到正规药店或厂商以及正规电商平台购买,凡是通过微信、QQ、贴吧、论坛销售口罩的,基本上都是诈骗行为,被要求先付全款后发货的,千万要谨慎。线上购物请有效利用支付担保服务,线下消费请遵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

刷单诈骗

[案情简介]

近日,市民小徐在微信群里看到一则刷单招聘信息,“刷一单可得本金的百分之九的提成,日赚500元左右,有意者请加微信私聊”。闲来无事的小徐便加了对方为好友,下载“聊天宝”APP接单。接着,小徐往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扫码支付完成了第一笔刷单业务,得到了返现158元佣金。随后,小徐又按对方要求继续转账刷单,先后转了500元、2500元、3000元,对方称任务完成后统一返现。当刷完最后一笔单5000元需要返现时,对方称小徐的刷单账户被冻结了,导致本金和佣金无法通过系统支付,需要支付5000元激活。小徐按照对方要求转账后,对方却又称只激活了50%,还需要继续支付,此时的小徐才发现被骗,共计损失1.5万余元。

[案例评析]

所谓“刷单”,就是虚构交易,增加销量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冒充为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客服人员,诱骗消费者在指定网购店铺进行消费,购买指定商品,谎称完成交易后,为网购店铺增加销售量,作为奖励将连同消费金额本金和红利,一并返还给消费者。一般每完成一单交易,会返还佣金。

诈骗分子往往通过“无本买卖”和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吸引广大消费者,并且一开始会返还几十上百元,骗取消费者信任,随后,骗子会逐渐加大刷单任务的数量和金额,同时利用“刷单超时不能返款,必须刷满3单以上才能结算”或者“卡单”等理由,诱骗刷单者继续投入本金。如此手法,周而复始,直至刷单者生疑不再接单,诈骗分子将失去联系。

[警方提示]

首先,“刷单”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请切勿以身试法。网络“刷单”既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又危害了网络市场秩序、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将联合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第二,网络兼职刷单、刷信誉都是骗子设好的陷阱,“尤其是需要先行垫付资金的,完全是诈骗行为。广大消费者不管是找工作还是兼职,一定要警惕,三思而后行,切勿随便透露个人信息,不要盲目相信高回报,多核实对方的信息,比如电话、名称、地址或者是对方的银行账号,注意甄别真假电商平台。

网络贷款诈骗

[案情简介]

近日,个体经商户小王由于生意亏损,资金短缺,急需周转,于是在手机上寻找贷款渠道。通过搜索,发现大量网络贷款APP,仔细筛选后,小王选择了一家低利息、放款快,而且不查征信的公司,并按要求下载了一款“借贷宝”的APP。登录之后,填写了个人信息,并提交了贷款20万元的申请。不久,小王就接到了自称贷款公司客服的电话,对方要求小王先支付300元资料审核手续费,小王通过支付宝向对方提供的账号完成转账,随后,对方称小王的征信较差,需要往指定账户转账5000元,虚构良好流水记录,于是小王继续转账给对方5000元,然后对方通知小王贷款审批下来了。由于小王的收款账户被银行冻结,需要继续支付3.8万元证明账户正常,并承诺所有提前支付的款项都会随贷款资金一并返还到小王账户。当小王给对方转账3.8万元后,再也联系不上客服,贷款APP也无法登录。

[案例评析]

不法分子抓住一些人急需资金周转的迫切心理,通过网页、微信群、QQ群等发布“无抵押、低利息、放款快”等极具诱惑的宣传广告吸引贷款人,再以虚构银行流水、中介费、保证金等理由骗取贷款人转账汇款。

[警方提示]

广大消费者应树立正确消费观念,不要相信网上办理高额贷款、信用卡的信息,如果确有资金需求,应到具有资质的正规金融部门办理贷款。网络借贷要谨慎进行,凡是对方要求先期交纳保证金、核查金、转账虚构银行流水的,绝对是诈骗,切记要核实网络贷款公司资质,仔细辨别对方收款账户名称,一般提供个人收款账户要求转账的,一定是诈骗,务必提高警惕。

宜宾公安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提高警惕。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请广大市民不要轻举妄动,及时拨打110或到辖区派出所报警咨询。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好您的“钱袋子”。

1、陌生人以个人名义,通过微信、QQ、闲鱼、百度贴吧等渠道,发布售卖口罩、酒精、消毒液、额温枪、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仔细鉴别,尽量不要与个人联系购买,要通过医院、药店、正规电商平台购买,防止上当受骗。

2、不法分子侵入班级或家长微信群、QQ群,假冒班主任、老师、或学校工作人员,以疫情期间延期开学、要组织开展线上教学或辅导班为由,要求学生家长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缴纳所谓的网课辅导费用,进而诈骗钱款。

3、网上办理贷款,只要是让你先交钱的,都是诈骗。

4、以高额返利为名,让你搞网上兼职刷单挣钱的,都是诈骗。

5、网上征婚交友,还没见面就让你一起投资、博彩的,都是诈骗。

6、打电话自称网购平台或快递公司的“客服”,给你办理退款或者多倍补偿,以各种借口让您先行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7、收到领导、亲朋、同学等“熟人”遇到急事让你转账汇款的短信或者留言,没打电话或当面核实,千万别操作,防止假熟人冒名行骗。

8、网上买卖商品,凡是以“价格最低、折扣最大、返利最多”等名义让你私下交易的,都是诈骗。

9、以“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来电,以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让你转账汇款、提供验证码、登录网站平台接受调查的,都是诈骗。

10、以稳赚不赔、高收益、高回报为名,让你登录网站或下载APP进行炒股票、炒期货、炒外汇、投本返利等投资理财的,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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