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四川 四川

应聘空少被中介收取4万元服务费 法院:合同无效退还费用

封面新闻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摘要: 近日,四川自贸区法院法官针对一起“大学生应聘空少,被就业服务公司收取4万元‘服务费’”的案件进行普法。法院认定就业服务公司的行为扰乱了正常就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双方签订的《就业服务合同》应属无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业服务公司同意当庭退还“服务费”38000元。

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培训费、体检费……又到一年春季招聘期,招聘信息铺天盖地,花式陷阱也层出不穷。作为求职心切的大学毕业生,如何冷静对待各类招聘信息,避免入坑,或许是步入社会需要通过的第一课。

近日,四川自贸区法院法官针对一起“大学生应聘空少,被就业服务公司收取4万元‘服务费’”的案件进行普法。法院认定就业服务公司的行为扰乱了正常就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双方签订的《就业服务合同》应属无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业服务公司同意当庭退还“服务费”38000元。

交了4万元“服务费”

等待大半年仍没能面试

2018年8月,刚从大学毕业的小杨怀揣着毕业证和梦想加入了应聘大军。然而,在经历了白天的奔波与夜晚的失落后,因专业、工作经历等原因,他一直未能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

某日,小杨在网上浏览招聘信息时,被一则入职“空少”的信息所吸引。小杨随即联系了该招聘信息的发布者——某就业服务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根据小杨的学历和就职意愿,可以通过“关系”将其介绍到航空公司从事空中安全员工作,不过需要收取服务费4万元。

一想到只用4万元就能换来一份体面、高收入的工作,小杨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想也没想,便向亲友借了4万元,来到这家公司交费并签订了《就业服务合同书》。

签约时,该公司承诺在3个月内安排初试、复试,终审后即可入职。然而,小杨进行了就业岗前培训后,等待了大半年,也始终未能参加航空公司的面试选拔。

等待期间,小杨也开始怀疑招聘的真实性,要求公司退还服务费。然而,该公司称确实帮助小杨联系了工作,且钱已经在联系工作中花掉了,无法退还。无奈之下,小杨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就业服务合同》无效 

退还“服务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就业服务公司坚称,小杨交纳的服务费大部分已经用于帮助小杨联系、“运作”工作,不同意返还。

该案承办法官通过综合庭审经过、全案证据以及双方陈述,认为小杨与该就业服务公司签订的所谓《就业服务合同》,扰乱了正常就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

在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该公司同意当庭退还“服务费”小杨38000元。

四川自贸区法院法官进一步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该就业服务公司承诺通过“关系”介绍工作岗位,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扭曲了正常的就业竞争机制,扰乱了正常的招聘秩序,违反公序良俗,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其所收取的款项应当予以退还。

法官:大学生就业时

不要轻信“包入职”等承诺

法官提醒,公共利益不可侵,公序良俗不可违。公民的意思自治并非没有边界,遵守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从事民事行为的前提,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可逾越。

就业者应当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争取工作岗位。就业时,特别是刚从学校走入社会的学生就业时,一是应当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合理定位岗位;二是在浏览招聘信息时,要理性、冷静,不要轻信所谓“走捷径”“有关系”“包入职”等承诺,不要被虚假宣传蒙骗。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