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驾驶员,这个行为千万别干哟!
摘要: 1月26日,乐山市公安局启动了乐山中心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收到良好效果。2月2日,乐山市交通警察支队在乐山中心城区春华路、柏杨路等繁华路段继续对影响城市畅通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1月26日,乐山市公安局启动了乐山中心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收到良好效果。2月2日,乐山市交通警察支队在乐山中心城区春华路、柏杨路等繁华路段继续对影响城市畅通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在乐山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最为常见。2日14:45,在乐山中心城区春华路与嘉州大道交汇处,一位市民驾驶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旁边就是疾驰的汽车,看起来十分危险。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下,示意车辆开到安全地带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记者在现场看到,短短十分钟时间里,该路口就有近十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民警拦下。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们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有人表示不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是因为“以前非机动车道路面比较烂”,有人则表示“忘记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还有人告诉民警的理由是“急着去上班”。
为了让驾驶员更深刻了解交通安全重要性,民警在现场还提供了“体验式处罚”和罚款两种处理方式。绝大部分驾驶员接受了“体验式”处罚,戴上“文明交通劝导员”红袖标,现场体验民警和志愿者工作的辛苦。乐山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徐建平表示,近年来乐山非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部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乐山交警部门此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借此提高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能够主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查处罚款并不是我们的主要目的,主要的目的还是要通过在处罚的过程中,跟广大的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流,讲解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徐建平告诉记者。(罗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