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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洪扬任自贡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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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6日,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曾洪扬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曾洪扬为自贡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秦勇

2月26日,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曾洪扬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曾洪扬为自贡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接受何树平辞去自贡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任命黄卫东、曾梅为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蓝顺利的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林关春的自贡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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