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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好差评”连续两次被评“差” 某驻巴单位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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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进行谈话提示,不只是警示,还有帮助……”4月20日,营商环境“好差评”连续两次“差”评单位谈话提示会上,巴中市委书记、市长何平说。此次谈话提示会被约谈的单位继2020年第四季度被评为“差”等次后,今年一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综合评价再次被评为“差”等次。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摄影报道

“今天进行谈话提示,不只是警示,还有帮助……”4月20日,营商环境“好差评”连续两次“差”评单位谈话提示会上,巴中市委书记、市长何平说。此次谈话提示会被约谈的单位继2020年第四季度被评为“差”等次后,今年一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综合评价再次被评为“差”等次。

根据《巴中市营商环境“好差评”实施办法》规定,当季度综合评价连续3次被评为“好”等次的,评价对象确定为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单位,次年初由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表扬。评价对象季度综合评价1次被评为“差”等次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评价对象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示,评价对象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整改承诺;当年连续2次被评为“差”等次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评价对象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示,评价对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媒体上作出整改承诺;当年连续3次被评为“差”等次的,评价对象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属驻巴单位的将评价结果抄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2017年,巴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级部门服务民营企业质量无记名测评,即该市营商环境“好差评”制度的雏形。2019年,该市正式出台营商环境“好差评”评价办法,每季度对县区及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一次营商环境“好差评”评价。截至目前,巴中市已连续开展了9个季度的评价,评价体系先后经历3次升级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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