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气十条3.0”发布,空气质量将如何持续改善?
川观新闻记者 张蒙
深化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优化调整,强化面源精细化管理和多污染物减排,完善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政策标准体系建设……日前,《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作为我省新发布的“大气十条”,该方案提出了29项重点任务,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目标。9月19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相关情况进行解读,变化体现在哪些方面、又有哪些特点?
看内容:
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
重点区域城市由4个增加至8个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8月,全省优良天数率86.8%,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其余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均同比改善,空气质量整体改善明显。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但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生态环境厅核安全总工程师罗秀兵坦言,重污染天气还没有根本消除,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这些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同时随着全球的气候变化、异常高温天气的出现,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非常严峻。
根据四川所面临的现实情况,《实施方案》提出了29项重点任务,其中在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方面,方案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涉及严格环境准入、落后产能淘汰、能源绿色清洁化、运输结构优化、移动源清洁化等内容。
在面源精细化管理和多污染物减排方面,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涉及扬尘、矿山、秸秆、餐饮油烟等排放源管控,以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污染物和氨等多项污染物治理。
全省15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重点区域被优化调整,全域为重点区域的城市由4个增加至8个。其中,成都、自贡、德阳、内江4市继续保持全域为重点区域,遂宁、广安、眉山、资阳拓展至全域为重点区域。
此外,在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政策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9项重点任务,涉及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应对、监测执法、科技支撑和环境经济政策、标准等内容。
“还要严格监督考核。”罗秀兵表示,《实施方案》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看特点:
突出因地制宜
体现“延续、细化、加严”信号
“方案的特点可归纳为‘有序衔接、细化分解、适当加严和因地制宜’。”罗秀兵介绍,《实施方案》参照了国家方案整体框架,并结合我省实际,从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并注重将国家政策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示范工程,细化每项重点任务的相关指标和要求。
“适当加严部分重点任务提质增效。”罗秀兵介绍,《实施方案》结合全省空气质量现状和污染治理进展,部分任务参照国家重点区域要求执行,“如对重点区域的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明确提出淘汰要求,适当提前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时限,以满足全省当前空气质量改善的迫切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因地制宜进一步突出四川特色也有所呈现。例如,针对四川砖瓦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和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推动砖瓦企业整合重组减量置换,提出重点城市压减40%产线的目标。
针对烤烟、制茶污染问题,提出80%“电烤烟”“电制茶”实施改造。综合考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人口经济、传输通道影响等因素,优化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涉及乡镇单元管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罗秀兵表示,将聚焦重点,提升“治标”强监管,统筹“治本”抓减排,多措并举、全力攻坚,切实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