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撞上村民家围墙致3乘客死亡:司机犯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
今年2月23日早上,出租车司机除某凌晨从九寨沟县某酒店送4名乘客到镇江关火车站,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驶入对向车道,撞上了道路左侧路外村民党某家门前围墙,导致3人死亡。
事后,松潘县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除某安全意识、遵守法纪意识淡薄,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导致车辆驶入对向车道,撞上党某家的围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责。
10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松潘县法院近日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除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突发车祸:
出租车驶入对向车道撞上围墙
3名乘客不幸死亡 司机和一乘客受伤
据了解,除某于1994年9月出生,九寨沟县人。
2月23日凌晨5时30分许,除某开车在九寨沟县某酒店门口,接了两男两女共4名乘客到松潘县镇江关火车站。
当天早上8时22分,除某驾驶车牌号为川UR××**的出租车,搭乘袁某、唐某、高某、杨某四人,从松潘县往茂县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国道213线1957km+990m路段时,除某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驶入左侧道路,撞上道路左侧路外村民党某家门前的毛石红砖混凝土围墙。
当时,党某正在睡觉,忽然听到“砰”的一声,急忙起床到门口查看,看到一辆出租车撞到他家围墙上,驾驶员下车时鼻子和耳朵都在流血。党某介绍,他让驾驶员赶紧拨打120,先救人。看到事故车辆横在公路上,党某就给交警中队打电话报了警。
“我开车到(松潘县)岷江乡路段的时候,过了一座高架桥后,就感觉有点瞌睡,然后走到一个人家门口的时候,我听见‘砰’的一声,我就发现我车子已经撞在别人家围墙上了。”除某称,他看了一下乘客,副驾驶的男子是清醒的,后排右侧两名乘客处于昏迷状态,后排左侧游客也是清醒的,他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喊围观群众帮忙报警。
车上伤者高某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他立刻解开安全带下车去开副驾驶后排的门,“我看见是杨某,就把她的安全带解开,把她抱了下来,当时她的状态是昏迷的。”坐在驾驶室后排的袁某对他说“哥哥,我的肚子好痛!”他安慰袁某,并让其把安全带解了,下车等待救援。
随后,伤者被抬上车送往医院救治,遗憾的是,3名乘客没有抢救过来。该起事故造成袁某、唐某、杨某3名乘客死亡,驾驶人除某和乘客高某受伤。
法院判决:
出租车司机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犯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
松潘县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除某安全意识、遵守法纪意识淡薄,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导致车辆驶入对向车道,撞上党某家的围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川UR××**出租车驾驶人除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乘车人杨某、唐某、袁某、高某不承担责任。
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事故发生时,车上人员均处于系安全带状态。
阿坝州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鉴定意见为唐某、袁某、杨某均系因交通事故致胸腹腔脏器损伤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除某安全意识、遵守法纪意识淡薄,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导致车辆驶入对向车道,造成3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事故发生后,除某主动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他人拨打报警电话后积极参与被害人救治。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除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除某、案外人九寨沟县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唐某家属人民币120万元、被害人袁某家属人民币120万元、被害人杨某家属人民币188万元,被害人杨某家属出具书面谅解书。
松潘县法院认为,除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疲劳驾驶、超速驾驶,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除某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