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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死刑!广西“百香果女童遭奸杀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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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奸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2020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奸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女童家属通过此案代理律师侯士朝告诉记者,此次宣判家属情绪激动,但坚持到宣判完,因为这是最后一次庭审,煎熬这么久,等的就是这个结果,家属表示死刑是意料之中。

审判过程中,审判长当庭宣读:“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家属一直小声哭泣,宣判完毕后,女童家属放声大哭。

此前,12月15日,备受关注的广西杨光毅强奸一案(百香果女童案),在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择日宣判。

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灵山县10岁女童丽丽,遭同村29岁村民杨光毅持刀捅伤眼睛及颈部后再强奸,最后抛尸荒野。

钦州中院一审认为,杨光毅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大,决定判处杨光毅死刑。

杨光毅不服,上诉。

2020年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判决在网上引发热议。

5月10日,最高法决定调卷审查。

据了解,在村里除了有多位妇女、女孩的内衣裤被杨光毅偷盗外,村民们还反映,有至少3名女童曾遭杨光毅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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